2019/5/31 自由時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駱俊勳,被控未依法拍屋公告程序拍賣,偽造第2、3次法拍標紀錄,將市價約6千萬元、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標案,以第4拍3196萬元賤價標出;但因標的物位於蛋黃區,法拍業者有意搶拍卻落空,再度出現時已是市價近5折拍定,質疑內神通外鬼,憤而向司法院檢舉。台北地院今審結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判駱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服義務勞務50小時,可上訴。
2019/5/31 自由時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駱俊勳,被控未依法拍屋公告程序拍賣,偽造第2、3次法拍標紀錄,將市價約6千萬元、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標案,以第4拍3196萬元賤價標出;但因標的物位於蛋黃區,法拍業者有意搶拍卻落空,再度出現時已是市價近5折拍定,質疑內神通外鬼,憤而向司法院檢舉。台北地院今審結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判駱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服義務勞務50小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