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30 自由時報

炒房大戶「勇哥」黃勇義(中)被查出應補繳營業稅1425萬元,但黃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今判黃勇義敗訴確定,應如數繳納。(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炒房大戶「勇哥」黃勇義,被控利用人頭炒房而逃漏稅,一審被判刑4年,其中,國稅局清查出黃於2005年下半年漏報245筆房屋共2億8千多萬元銷售額,應補繳營業稅1425萬元,但黃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今判黃勇義敗訴確定,應如數繳納。


56歲的黃勇義被房產界譽為「三黃一劉(黃勇義、黃文雄、黃家進、劉媽媽劉月釵)」炒房四大戶之首。台北地檢署、調查局查出,黃勇義夫婦自1993年起至2011年利用51名人頭戶炒房1919戶,交易總額達264億元,共逃漏稅約20億元,台北地院前年依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判黃義勇夫婦各4年徒刑,由高等法院審理中。至於黃勇義親友、房仲等人,提供證件讓黃炒房,因已認罪,都獲緩起訴處分。


判決指出,國稅局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黃勇義未申請營業登記,卻於2005年間利用大批人頭炒房及逃漏稅。經國稅局清查,黃於2005年5月至12月間,銷售大台北地區245筆房屋共2億8513萬元銷售額,要求黃應補繳營業稅1425萬元。


但黃認為,並非營業稅法上的「營業人」,且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核課時間為5年,除非有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式逃漏稅捐時,核課期間才延長為7年,國稅局並未舉證他有以詐欺等不正當方式逃漏稅,且刑案尚未確決有罪確定,不能僅憑檢方起訴,即擴張解釋為核課期間為7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依檢調、國稅局調查,黃勇義是以營利為目的,以「經常性」、「持續性」從事房屋銷售,又有固定營業據點、人員處理房屋銷售事宜,應屬於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黃勇義有營業行為,卻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而黃於2005年4月以前的房屋買賣,因已逾七年的核課期間,故國稅局認定黃於2005年7月至12月間買賣245筆房屋,共2億8513萬元銷售額的營業行為應核課營業稅1425萬元為有理由,今判黃應補繳1425萬元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01362

▌最容易被法拍的七種理由|甚麼是法拍屋|為什麼會有法拍屋|?
▌買法拍屋真的便宜嗎? |四種影響法拍屋的主要原因
▌第一次標法拍就上手|自己怎麼標法拍?
▌五種法拍屋操作法|怎麼買都划算!法拍屋投資賺錢術?
▌標單填寫8大重點|法拍屋標單怎麼寫/填?
▌法拍屋成本說明與範例大公開|TOROESTATE|

 

▼TORO免費法拍屋資訊▼
     
     
大安區最新法拍屋 信義區最新法拍屋
信義區最新法拍屋 中山區最新法拍屋
萬華區最新法拍屋 文山區最新法拍屋
中山區最新法拍屋 萬華區最新法拍屋
松山區最新法拍屋 士林區最新法拍屋
南港區最新法拍屋 內湖區最新法拍屋
文山區最新法拍屋 中正區最新法拍屋
松山區最新法拍屋 南港區最新法拍屋
大同區最新法拍屋 北投區最新法拍屋
中和區最新法拍屋 永和區最新法拍屋
三重區最新法拍屋 蘆洲區最新法拍屋
板橋區最新法拍屋 新店區最新法拍屋
土城區最新法拍屋 淡水區最新法拍屋
新莊區最新法拍屋 五股區最新法拍屋
樹林區最新法拍屋 林口區最新法拍屋
汐止區最新法拍屋    

 

TORO TEL :0980-758-080|LINE:0980-758-080

▌《TORO ESTATE》鮪魚地產 給你在房產投資理財更順利

學習成長投資獲利財富自由

讓更多人看到鮪魚地產立即按讚分享』→ 《TORO ESTATE

法拍屋教學|法拍屋諮詢|法拍屋問題解答|法拍屋新聞|法拍屋知識|免費法拍屋資訊|法拍屋見解分析|不動產教學|不動產諮詢|法拍屋免費健檢|台北市法拍屋|新北市法拍屋|大安區法拍屋|中正區法拍屋|信義區法拍屋|文山區法拍屋|大同區法拍屋|中山區法拍屋|北投區法拍屋|萬華區法拍屋|內湖區法拍屋|南港區法拍屋|板橋區法拍屋|三重區法拍屋|新店區法拍屋|中和區法拍屋|永和區法拍屋|蘆洲區法拍屋|新莊區法拍屋|樹林區法拍屋|五股區法拍屋|林口區法拍屋|三峽區法拍屋|泰山區法拍屋|鶯歌區法拍屋|法拍屋推薦|法拍屋課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